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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24 14:33:51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按岗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就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2名(编外聘用制)。

三、资格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境)内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位,理学、工学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合格。

(1)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资格条件中的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

四、招聘方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重点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不指定范围和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4月10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总分100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于4月13日至4月15日在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4月16日。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301室。

3.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总分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3月24日至4月1日。

2.报名网址:http://zkfw.91job.org.cn/

3.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4月6日至4月8日在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5。

六、考察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到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

2.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同时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向省教育厅人事处备案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新进人员在中心服务应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新进人员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经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八、有关待遇

1.本次录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2.新进人员两年内以熟悉工作为主,原则上不参加在职学历学位进修。

九、监督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25-83335316、83335329;

招聘监督电话:025-83335318。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