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事招公告(R)﹝2025﹞26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规定,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列编制内管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2006年4月经省、市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举办单位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学校位于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7个二级院系,现有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等五个专业大类26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8100余人。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nanjing.gov.cn)、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njnii.com)、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imt.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服务期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4日9∶00至12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zkfw.91job.org.cn。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或护照、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4)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页、目录页和论文起止页,著作需提供封面页、目录页和版权页,项目需提供立项书或结项书);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若认证书上的学科、专业与招聘条件不一致,则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研究领域等支撑材料。
4.报名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提交“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5.报名仅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2月24日9∶00至12月30日18∶00;
(2)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3)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4)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按学校要求来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
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取消综合考评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学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学校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考评,否则按弃考处理。
A01—A07岗综合考评采取适岗性评价和教学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适岗性评价占30%、教学试讲占70%计算总成绩。B01和B02岗综合考评采取适岗性评价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适岗性评价占50%、结构化面试占50%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1)适岗性评价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主要研究方向、科研业绩成果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等。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教学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环节。
(2)教学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A01—A07岗如总成绩相同,按教学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教学试讲成绩仍相同,学校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B01和B02岗如总成绩相同,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结构化面试成绩仍相同,学校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学校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校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均按以下方式发放: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国家、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发放。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学校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人事处025-86676287、86676228
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625972686
(二)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25-86676307
附件:
1.《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