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经历填写规范
学习经历从小学填起。基础教育阶段,“毕业院校”填写学校所在省市县和学校名称,如:××省××市××县××中学;高等教育阶段,“毕业院校”填写学校规范全称;学历类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和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非全日制、自学考试等),如:硕士研究生,0351法律,普通高等教育,非全日制。
应聘人员学习经历不连续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工作经历填写规范
报考人员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注明单位性质(党政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及工作身份(在职在编、人事代理、聘用等)。
三、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规范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应完整填写配偶、父母、子女的有关情况。 “工作单位”应准确填写单位具体地址和单位名称;务农的,“工作单位”应详细填写经常居住地址;个体经商的,应填写主要经营场所地址,还应括号注明主要经营范围。“职务”应准确填写规范职务名称,已退休和去世的还应括号注明。
四、其他条件填写规范
职位条件中如有其他要求的(如外语等级、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报考人员须在备注栏中写明是否具备相关条件要求。
五、关于“退回补充材料”人员报名资格的处理
审核结果为“退回补充材料”的应聘人员,请将材料补齐后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未按要求补充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