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对象为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专业相近或相似即可。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2021年8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进入91job智慧就业平台(http://www.91job.gov.cn/)“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专区” (点击进入:http://zkfw.91job.org.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31日12:00。缴费确认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9月1日12:00。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支付宝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仙林校区行政楼306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由学校统一退还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受疫情影响,打印准考证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以公告、信息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考生保证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学校将在笔试后,以电话或信息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1)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4)本职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中共党员证明等;(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6)《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应聘人员与学校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二)考试形式
1.本次招考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类。管理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2.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笔试试卷总分100分,不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根据身份证号码等进行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1:5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成绩进行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各类公示”栏目中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本人。
3.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
5.总成绩确定。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40%+专业技能测试×20%。如遇总成绩同分情况,录取笔试成绩较好者。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核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期内参照事业编制职工管理,享受相应的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潘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5864053 联系人:傅老师
招考系统网站技术支持:025-66049069,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
附件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1公开招聘岗位表(人事代理).xls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1年7月 29 日